北京市第四批国采时间也确定了,本周五的时候,因为看到文件时比较晚了,在当天的推送(见 MRCLUB 历史消息:第四批国采29省市已执行)没来得及加上,后来也有几位朋友相继发来通知文件,这里一并感谢!
5 月 21 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第一、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等中选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为常态化制度化做好北京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北京市适当调整不同集采批次采购周期,将第一、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执行时间并期统一,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 0 时起全面执行以上集采中选结果及配套政策。
也就是说,属于第一批国采、第二批国采、第四批国采和京津冀带量采购的中选药品,无论是新中选还是续签,统一挂网,统一调价,签订协议进行带量采购。
《通知》要求北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以上集采,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按要求签订采购协议,完成约定采购量。
同时说明,避免“一刀切”式替换药品,实现平稳落地,遇中选药品供应不足,严重影响临床使用等紧急情况,可先行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替代药品并做好登记,防止发生因药品供应不足而引发社会舆情。
附第四批国采(北京)中选结果表,其他批次中选品种请自行查看 MRCLUB 历史消息: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