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27日,江苏省公共资源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布撤销部分挂网药品的通知》,本次涉及17个产品,自6月1日起执行。
通知原文
各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64号)、《关于公布符合撤网条件药品的函》(苏价采中心药函〔2023〕85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对撤销挂网药品进行了公示,现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主要品种:
金葡素注射液、黄芪注射液、黄芪注射液、黄芪注射液、黄芪注射液、黄芪注射液、黄芪注射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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