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7日,国家药典委发布了《关于勘误“浮萍配方颗粒”和“酒续断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有关内容的函》,对浮萍配方颗粒和酒续断配方颗粒标准项下存在错内容进行了勘误修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浮萍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标准编号为YBZ-PFKL-2023020,将于2024年6月26日正式执行。经我委核查,对其标准在【性状】、【含量测定】进行勘误。
(一)“···气微,味咸。”应更正为“···气微,味微咸。”
(二)“本品每1g:
含荭草苷(C21H20O11)应为14.0mg~33.0mg;
含牡荆素(C21H20O10)应为3.2mg~10.0mg;
含木犀草苷(C21H20O11)应为8.0mg~22.0mg”应更正为“本品每1g含荭草苷(C21H20O11)应为12.0mg~30.0mg;
含牡荆素(C21H20O10)应为3.0mg~10.0mg;
含木犀草苷(C21H20O11)应为6.5mg~20.0mg”。
二、“酒续断配方颗粒”国家标准,标准编号现为YBZ-PFKL-202011,已于2024年1月20日正式执行。经我委核查,标准编号应为YBZ-PFKL-2023011。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