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内蒙古药监局发布了药品不合格质量公告。
不合格品种:拳参3批次,苍术、前胡、水蛭各2批次、红花、僵蚕、蒲黄、蛇床子、野菊花各1批次。
检测项目:含量测定、金胺O、浸出物、酸性红73、柠檬黄、胭脂红、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
注意:红花检出酸性红73、柠檬黄、胭脂红;蒲黄检出金胺O。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度抽检计划安排,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予以通告。
对不符合规定药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企业(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同时,对涉嫌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不符合规定药品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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