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贵州省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2024年第1期总第51期)。
其中,5批次药品不合格:
乌鸡白凤丸(装量差异)、独活(含量测定)、十味黑冰片丸(重量差异)、姜半夏(浸出物),九味青鹏散(微生物限度)。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及贵州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要求,我局按计划组织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本期药品抽样检验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抽验概况
近期全省抽查检验共涉及436个被抽样单位,71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1530批次药品,经核查确认,1525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5个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相关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
二、不符合规定药品的处理
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抽检信息(符合规定)(2024年第1期)(总第51期).xlsx
附件2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抽检信息(不符合规定)(2024年第1期)(总第51期).xlsx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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