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山荷叶合剂、百令颗粒和连芩珍珠滴丸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 序号 | 品 名 | 规 格(组成) | 类别 | 备注 | 双跨申报类别 |
| 1 | 山荷叶合剂 | (1)每瓶装10毫升 (2)每瓶装150毫升 | 甲类 | | |
| 2 | 百令颗粒 | 每袋装2克 | 乙类 | 双跨 | 一类 |
| 3 | 连芩珍珠滴丸 | 每丸重35毫克 | 甲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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