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浙江省药监局发布2024年第2期浙江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公告的通知,18批次药品不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3批次丹参注射液的可见异物均来自同一个生产厂家。分别有2批次的炒酸枣仁和北柴胡均来自2家药企。
不合格品种:
1、中药饮片12批次:酸枣仁、防风、石斛、姜半夏、沙苑子、炒酸枣仁(3批次)、北柴胡(2批次)、鸡骨草、川贝母;
2、非无菌制剂6批次: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双氯芬酸钠肠溶片、痔疮胶囊、丹参注射液(3批次)。
不合格检测项目:
【性状】、【含量测定】,【检查】:禁用农药,【检查】-水分,【检查】-总灰分,【检查)-酸不溶性灰分,【含量测定】,【鉴别】-(2)薄层色谱,【含量测定】-酸枣仁皂苷A,【含量测定】-对乙酰氨基酚,溶出度(缓冲液中溶出量),【鉴别】(1)显微鉴别 ,【检查】-可见异物。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局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组织开展了相关药品质量监督抽检。经检验,发现不合格药品18批次。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省局已要求各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置。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第2期浙江省药品质量监督抽检公告信息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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