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曲源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3日-9月24日,我局对你单位开展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检查,发现你单位生产有炙制品种,超出企业生产许可范围,不能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经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通知你公司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中药饮片生产。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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