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过评药品的通知(河北)
2026/2/3   来源: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阅读数:

    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药品挂网规则, 现将新申报符合挂网与不符合挂网条件过评药品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6年2月2日至5日,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本次挂网结果的申(投)诉。

    二、申投诉路径

    企业可登录平台进入“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网上申(投)诉。通过“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过评药品挂网-企业申投诉”选择“过评药品(2025年12月份)”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电话:0311-66906539

    附件:

    1.新申报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



    2.新申报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

    3.已挂网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6年2月2日

    编辑:R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