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一般治疗类和药学类两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其中一般治疗类将已有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63项,药学类将已有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10项。
据介绍,一般治疗类立项指南综合儿童患者治疗服务操作难度和风险较大等因素,在注射、置管、洗胃等部分价格项目中设立儿童加收项,激励医疗机构优化儿童患者诊疗服务质量。
药学类立项指南根据应用场景,将患者需求明确、服务内容具体、技术路线清晰的药学类服务事项转化为价格项目,设立药学诊查、集中配置、浓度测定、中药药学服务等4类10项价格项目。
其中,统一设立门诊诊查费(药学门诊),鼓励符合资质的药师通过门诊出诊,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用药指导;新设居家药学服务费,药师上门为患者提供用药评估指导等服务,可通过“上门服务费+居家药学服务费”的方式据实收费,促进药学服务向居家患者延伸,更好满足老年人和行动不便患者用药需求。
国家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省份医保局参考相关立项指南,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由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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