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医保局 编辑:水晶
根据国家医保局2026年5月19日发布的最新通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的支付范围将实行“白名单”制度。
简单来说,只有列入白名单的、与治疗密切相关且医疗属性强的产品才能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可支付的“白名单”范围
原则上,以下三类合规的医药产品可以纳入白名单:
药品
在我国正式批准上市的所有药品,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
无论国产、进口还是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只要可以在药店销售,原则上均可纳入。
医疗器械
例如:体温计、血压计、血糖检测仪、康复辅助器械等。
医用耗材
日常护理类:医用口罩、棉签、纱布绷带、创可贴、退热贴等。
诊断试剂类:病原检测试剂、早孕试纸等体外诊断试剂。
长期治疗类:一次性末梢采血针、笔式注射器及针头、碘伏帽、造口护理袋等。
此外,新规还明确允许探索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流感疫苗费用。
不可支付的范围
以下产品明确不得纳入白名单,无法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生活用品:米面油、食品、化妆品、保健品、家具家电等非医疗用品。
个人护理品:牙膏、牙刷、牙线、面膜、隐形眼镜等。
养生保健产品:按摩设备、养生器械等以生活功能为主、医疗附加值较低的器械。
“马甲产品”:仅为适配医保支付、无实际医疗价值或价值较低的产品。
各省级医保部门原则上需在2026年9月底前出台本地区的具体白名单。这意味着,未来在药店刷卡时,系统会自动判断商品是否在白名单内,白名单内的可以支付,名单外的则无法使用医保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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