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眠药是一类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作用,可引起镇静和催眠的药物。其镇静作用与催眠作用并无严格的差别。同一种药物,因剂量不同可出现不同程度的作用,而个体不同用相同剂量也可能产生不同效果。因而在使用安眠药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几乎所有的安眠药长期连续使用都可产生耐受性和依赖性。在突然停药时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失眠,因此应严格控制其使用,不要见到失眠症就先用安眠药,一般此类药应尽量少用或短期应用。
(2)本类药物,尤其是作用时间较长的镇静催眠药,用后常有延续效应,次晨出现头晕、困倦、精神不振、思睡等。心理试验表明,病人晚间1次服用此类药物之后,于第二天下午测量病人的反应速度明显受损,本人意识不到这种损害的存在,这对于从事机械工作的常形成潜在的危险。因此服药的患者,不可驾驶车辆和****纵机器,以免发生事故。
(3)其它中枢抑制药物,如抗组织胺药、镇痛药以及乙醇等,与本类药物合用时,对中枢系统有协同抑制作用,可出现严重的后果。
(4)巴比妥类和二氯醛安替比林,不能用于患急性间歇性血卟啉病的病人。
(5)对儿童使用安眠药是很不适当的,除了偶尔用于治疗儿童夜惊和梦游症之外,其它情况则一般不用;对于老年病人则应慎重使用,因为用药之后可能会出现意识模糊。
(6)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肝功能严重障碍者禁用,尤其是巴比妥类药。
(7)哺乳期妇女及孕妇应忌用,尤其是妊娠开始3个月及分娩前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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