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药物疗效显著,但是在疾病治愈或稳定后却不能突然停用,而应该逐渐减少剂量,慢慢地停下来,让肌体渐渐产生一种适应。否则,就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有时甚至导致病情加重或是死亡。
1.治疗心血管疾病类药物。
抗心绞痛的药物:如消心痛、心得安等,若随意中断,易导致心绞痛发作,甚者引起心肌梗死。
硝酸甘油类药物:如果骤然停服,可引起冠状动脉痉挛,诱发心绞痛。
降压药:突然停用降压药可乐安、甲基多巴,会造成血压在短期内重新上升,甚至超过治疗前的血压,出现头痛、头晕、眩晕、呕吐、视力模糊等高血压危象,严重者可导致脑出血死亡。
抗心律失常药:骤停抗心律失常药奎尼丁、利卡多因,可导致严重的心律失常,甚至诱发心房纤颤。
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长期应用强的松、地塞米松等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会使病人肾上腺皮质功能下降,皮质激素分泌功能受到抑制。如果突然停药,可能出现医源习业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
3.抗癫痫药。
这类药若骤然停药,会导致癫痛频频发作,甚至出现癫痛持续状态。在用药过程中如改用其他新药,原用药也不可骤停,要与新药同时服用一段时间后再逐步减量,直到病情得到完全控制后,方可完全停药。
4.镇静安眠药物.
长期服用安定、安宁、去甲经安定、舒乐安定、硝基安定、利眠宁、水合抓醛等药物,如骤然停药,就会出现焦虑、兴奋、震颇、肌肉抽搐、头痛、胃肠功能失调、厌食、感知过敏、癫痛发作等症状。
5.抗精神病药。
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服用氯丙嗓期间,尽管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发作,但如果突然停药,则会出现精神分裂症症状的急剧恶化.因此,用氯丙嗓治疗精神分裂症,必须在症状好转后逐渐减量,并在一段时间内应用维持量,以巩固疗效,预防复发。
此外,还有抗抑郁、抗结核、抗乙肝、降血糖及长效避孕药等,都不能说停就停,一定要听从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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