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www.qgyyzs.net小编了解,有时候对于基因概念,我们没有很清晰的界定,往往同dna或者遗传物质混为一谈。先让我们看一看基因概念的由来和发展。丹麦的遗传学家w. johannsen在1909年首次使用“基因”这个词语,在概念上同孟德尔的“遗传因子”一样。morgan在1926年发表基因论的时候,认为基因时有机体的一个化学实体。
avery等在1944年通过实验验证,认为基因是dna分子上的功能单位,其本质就是dna。benzer在1955年提出顺贩子、突变子和重组子的概念,认为一个顺贩子就是一个基因,因为顺贩子是编码多肽链或者rna的核苷酸序列,是一个功能单位。jacob和monod在1961年提出的操纵元学说则将基因划分成四部分:结构基因、调节基因、操纵子和启动子。目前使用最多的概念就是,基因为能够表达和产生蛋白质或者rna等基因产物的dna序列。
crick于1954年提出了central dogma,即中心法则,其内容主要包括:dna能够自我复制,自身充当复制模板;dna通过转录将遗传信息传递给rna;rna通过翻译将遗传信息传递给蛋白质,让蛋白质去执行功能。后来中心法则被不断的完善,这是相关研究深入和技术进步的必然。通过对病毒的研究我们发现,rna也是可以自我复制的,比如rna病毒;病毒rna可以在反转录酶的作用下将遗传信息逆转传送到dna中。
这些概念和技术在遗传研究中,在不断地深化,并指导人们利用其中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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