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妇女怀孕后,在妊娠期间其生活习惯和饮食等方面有许多禁忌,其中龙眼就是孕妇的一种禁果。龙眼是我国名贵的中药材,医圣李时珍曾作过评价,“食品以荔枝为贵,而滋益则龙眼为良”。在《泉众本草》中记载,“龙眼益气补脾胃,治妇人产后浮肿,气虚水肿,脾虚泄泻”。可见,几百年来.龙眼以其滋补气血、益心补脾的良好功能而被人们作为滋补良药。产妇临产,服之为妙,尤其对体质虚弱的产妇来说,临产喝上一碗温热香甜的桂圆汤,定能增加体力,安定情绪,而有利于胎儿分娩。
然而,任何补品都有两面性,龙眼对早孕妇女来说,却是一种禁果。龙眼虽能滋补气血、益心脾,但它性温、味甘,能助火化燥,凡具有阴虚内热、湿阻中满、痰火体质的人,均不宜服用。孕妇在受孕后,阴血聚以养胎,故大多易导致阴血偏虚,阴虚常常滋生内热,出现大便燥结、口苦口干、心悸燥热。龙眼性温、味甘。甘温极易助火,动胎动血,孕妇吃后不仅增添胎热,而且易导致失调引起胃气上逆、呕吐,日久则伤阴,出现热象,引起腹痛、出血等症状,造成流产或早产。
孕妇禁吃龙眼,是长期以来人们从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忌口”告诫,人参、鹿茸、鹿角胶等性热的药物和补品,也要慎用,如果孕妇确实需要补充营养,也应在医生指导下选择一些清、平的补品。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