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将正式施行,新广告法对广告有了更高要求,其中新法明确禁止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广告中,利用代言人做推荐、证明,罚款额度也大幅提升等等。对其中涉及本网站的广告要求有以下几点需要企业特别注意:
1、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极限用语.
2、任何人不能代言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
3、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4、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5、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6、保健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7、保健品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8、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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