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医药信息网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内蒙古逐步在12个盟市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年底前,自治区将有71.4%的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从2009年起,我区在6个盟市开展基本药物试点,有9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79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使用配备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2010年,又在其他6个盟市选定了8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61个苏木乡镇卫生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年底前,全区将有71.4%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环球医药信息网同时了解到,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给群众带来更多实惠,自治区在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本着既适应本地区用药水平、习惯和特点,又能满足基层群众对民族药、地方特色中成药、地方病种特需药品需求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增补药物进行了科学论证和遴选,最终确定了211个品种的增补药物。此次增补的基本药物主要由化学药品、中成药、蒙成药、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和蒙药饮片4部分组成。此外,在此次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和蒙药饮片没有单列具体品种,但也被列入了基本药物增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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