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出,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霸王(广州)有限公司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的“霸王男士固发强根洗发液”和“霸王男士固发去屑洗发液”2款产品在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坚固发根、韧发防落、专为男士油性头屑头痒及易掉发质研制”等字样,虚假宣传育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向该公司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要求该公司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宣传中,避免使用易与功能或疗效混淆的描述和术语,不得有夸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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