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反映和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国家局发现霸王(广州)有限公司有关产品涉嫌虚假宣传问题,广东省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的“霸王男士固发强根洗发液”和“霸王男士固发去屑洗发液”2款产品在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坚固发根、韧发防落、专为男士油性头屑头痒及易掉发质研制”等字样,虚假宣传育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
就霸王(广州)有限公司有关违规问题,广东省局约见了该公司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警告,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包括改正现有成品及包装材料;要求该公司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宣传中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使用易与功能或疗效混淆的描述和术语,不得有夸大宣传。同时,广东省局已责成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霸王(广州)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国家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尤其是加大对化妆品标签标识违法宣传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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