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山东讯 近日,济南市提高零售药店准入标准,取消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开始执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颁布的零售药店验收标准。
据悉,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对开办零售药店在人员资质、营业面积、经济性质等方面都有明显的提高。与此同时,济南市有关部门出台措施,适当降低零售连锁药店开办标准,鼓励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并积极解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据了解,目前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在新开办药店中所占比例日益增大。在杜绝兼职现象方面,济南市有关部门加大对从业人员审核力度,重点核实曾经在医疗机构工作过的人员简历,通过电话抽查、现场核实等多种渠道,最大程度保证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在职在岗,有效减少兼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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