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医药报上海讯 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批准实施中药饮片“柜台方”试点销售,首批32种中药饮片“柜台方”8月中旬起在上海20多家中药店开方售药。
据上海市中药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正辉介绍,经过精挑细选的中药饮片“柜台方”,是由历代坐堂中医(郎中)和长期从事中药调配的老药工,根据患者病情,按照长期积累的经验拟定的简单处方,并以此调配中药饮片,用于治疗常见的小毛病。
在首批试点“柜台方”的选编目录中,32种“柜台方”包括内科、妇科、外科等32种常见病症,比如预防感冒方、消食方、清热消暑方、化痰止咳方、湿疹方等。且每个“柜台方”都附有统一内容的使用说明书,内容包括药物组成、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调配日期、禁忌及告示语等。
上海市有关部门对药店销售“柜台方”有很多限制。首先,中药饮片“柜台方”销售单位必须是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达标,并且有经营中药饮片配方资质的企业;其次,“柜台方”应由驻店执业中药师根据购药者需要,现场调配、登记销售,并指导顾客合理用药。此外,“柜台方”必须严格按照专家认定的组方内容,不得擅自更改,每次销售一般不超过三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规定,售药后相关药店应定期收集不良反应情况,并考察市场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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