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投入经费购买了设备,专门用于广告监测。同时,进一步明确由综合科负责对药械、保健食品监测工作,一旦发现违法广告,及时做好登记、上报、移交工作。该局增加了监测频次,把过去每月对市电视台广告监测的次数由4次增加到了10次,监测时间由晚上19时至22时,改为全天监测。每月,监测人员都填写案件移送书,连同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样件等材料,集中移送到宜城市工商部门查处。今年前8个月,该局共向工商部门移送18件,比去年增加了5件。最近,该局还主动与工商部门协作,建立了药械、保健食品广告联审机制,加强了广告播前的审查管理。
该局对在宜城电视台发布的丹神抗骨丸、长城利脑心片2个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采取了四项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暂停上述产品在本辖区销售、对违者罚款、责令生产企业发布更正启事、更正后提交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等内容,此举使药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在辖区内得到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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