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医改试点,广东是全国唯一率先试行药品差别定价的省份。所谓差别定价,就是在国家统一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对现行政府定价药品范围内的专利类药品、保护类药品和鼓励创新类药品,在价格上予以支持。
在这33个差别定价药品里,有23个药品在统一价的基础上平均上浮幅度为8.3%,6个药品价格在最高临时零售价格的基础上平均上浮幅度为6.8%,4个药品的价格比最高临时零售价格有所降低。总体上,该批差别定价药品平均上浮幅度为7.9%。
在公示的33种差别定价药品中,单价超过100元以上的共有9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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