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人员接辖区内某药品批发公司举报,称新购进的一批标示“京都念慈菴总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进口药品“京都蜜炼川贝枇杷膏”(批号L2001120,规格150ml)质量可疑,不敢验收入库,请求药品监管部门调查核实。
娄底市局稽查人员当即赶赴现场,经查看购进票据及随货《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医药产品注册证》,均未发现疑点,但在比对样品时,却发现该批药品外包装上印有的字样与正品字样不一致。随后,稽查人员携带该批药品样品及购进资料赶赴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和深圳市药品监管局进行核实。广东省药品检验所证实该批药品为假药,深圳市药品监管局也证实该批药品的增值税发票为假冒。
该批药品共75件,计5400瓶,涉案货值76204元,目前稽查人员已对该批假药全部查封,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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