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新闻报道,某女士在合肥的超市购买了金锣火腿肠后,回家准备食用,发现其内部有蟑螂,该女士立即回到超市,要求负责人给个明确的解释。负责人称,只要是合理的要求都愿意接受,但是该女士需要的并不是金额的赔偿,她需要生产商给出一个明确的加工流程,当然商家没有满足女士的要求。但是随即,正在销售的同批次的商品立刻进行下架处理。当问及是否愿意公开道歉时,却拿出以前的双汇事件来说事,不提出相关的说明。
该品牌的火腿肠在以前就已经出现过质量问题,此次蟑螂事件再次证明了其加工生产线的安全卫生问题,但是其负责人却称此事件纯属失误,并不是过错。在某层面来说,就是不承认其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情况,逃避责任。
在密封的食品中有昆虫、杂物碎屑、杂质等问题已经是常常发生的事件,虽然国家食品监督部分已经加大检查力度,但是仍有漏网之鱼。在加工生产过程中,有虫子、蟑螂等小动物,可以想象其清洁工作肯定有缺失的部分,这是管理者的问题。在监督部门巡查时,加大清洁力度,但是过后却恢复原状,导致虫子有机可乘,虽然是偶然事件,但是发生了这样的食品安全失误就是应该公开道歉。
国家的监管部门在进行检查工作时,建议使用突击抽查的形式,让企业猝不及防,能更加有效地发现问题。其次,更重要的是企业要有食品安全意识,要把加工生产的环境的清洁作为重要的工作之一,如果在生产线上出现问题,同批次的商品基本要全部报销,这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是保障企业的利益,如果企业不改正自身的态度,食品安全问题是不会得到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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