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药市场快速前进发展,药品招标规则也更变得更加完善化,特别是针对独家品种的药品,已经非常从容的面对中标这样的事情。尽管谈判机制会拖得很久,最后也没能说明个什么。不过在《意见》当中,还是提出了独家品种的药品需要公开化,并且积极的参与价格谈判机制,减轻患者的用药压力。
或许很多人都不明白药品为什么要实行招标,其实主要是为了进行对比,而对于独家药来讲,所谓独家,那么就没有对比可言,完全由制药企业做主,最后只需要执行便可。相关人士透露,其实在很多一线城市的大医院中,只要销售比较靠前的药品,其中独家药几乎就占了一半左右,这也并不感到稀奇。在此之前,药品价格谈判还存在了两大问题,一是不希望将药价下调,二是所覆盖的药品种类太少。虽然一些沿海城市在这方面做的比较好,但都是有针对性的。
此次《意见》的落地,与之前有着完全不同的含义,如去年,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这样药价就变的自由多了,不再受政策的约束。还有就是国家正在床在新的谈判机制,争取将这方面的问题一步步完善起来,以后一些独家药品很可能会涵盖在这一范围内。同时,各种谈判政策正在分面开展。总的来看,国家相关部门所制定的独家药谈判机制,已经蓄势待发。由此可见,独家药的供求关系受到了独家药谈判机制的带动,价格或可能会降低。
从市场层面来看,新推行的谈判机制会给不属于专利的独家药品种造成很大冲击。但价格谈判还需要个进一步研讨,制定出更可行的方案,国家方面也不能更好的判断,主要是考虑到了其它种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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