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要想创造出一种独特的门店形象,那就必要要以自身商品体系相契合应对日常生活和购物方式的角度进行分析,然后将品类和关联商品定位作为主力和准主力和辅助这三种,当这三种都确定之后就进行具体的组合来营造门店。
门店经营以主力商品作为核心,主力商品同时也是生活和商品的外在形象。准主力和辅助类商品构成了顺带购物和补充生活和商品。这样的一个商品政策目的就在于将定位的商品和品类能够具体的反映在门店。那么药店该如何实现商品与门店之间的联动性呢?
一、定位与商品结构
生活和商品都被药店经营要求品类充实,而构成商品体系的生活需求是和商品部门之间有关的,从而形成一个很大的分类,在逐渐的转化为小分类不断的推进,进而形成商品结构。
相反的就是准主力和辅助随是相同的生活和商品,但却也只能形成一个很小的分类,这就要从中选择出具有代表性的品种,从而形成一定的商品结构。
二、定位与陈列面积
药店空间大小是药店定位所明确的商品品类所决定的,其中要注意优先决定空间的方法,也就是要按照主力、准主力和辅助这样的顺序进行安排确定。
这是因为主力部门和品类在商品开发政策上,都要求品类采集上一定要充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并满足于生活和购物之间的需求,具有较大的影响作用。如果这种功能不能够在门店得到有效的体现的话,那么也就无法实现商品政策和差异化策略。
三、定位与购买频度
就是要明确在那些范围内实施商品结构,以及那些商品不列入或精选出这是根据主力、准主力和辅助的商品发开政策实施品类采集和精选时所要明确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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