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差别定价政策是国家发改委批准广东开展医药价格改革试点,授权先行先试的价格政策。定价的范围仍然是政府定价药品,试行最高限价管理,允许企业在最高限价内自主定价。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药品差别定价办法》,差别定价的对象包括现行政府定价药品范围内的专利类药品、保护类药品和鼓励创新类药品;实施差别定价将履行资格条件认定、价格或成本调查、专家论证、征询意见、集体审议、价格公告等程序;属于国家定价管理权限的药品,还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实施药品差别定价,既有利于促进医药研发创新和医药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可以解决药品价格虚高和医药费用上涨过快的问题,使老百姓享受到质优价廉的药品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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