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要求,探索开展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工作,2013年11月5日,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系统演示会。绍兴市四家试点连锁企业分管人员、计算机管理人员,诸暨市局、嵊州市局、绍兴县局、越城区局等县(市、区)局药械监管科长及计算机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绍兴市局就该市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工作时间安排、企业参加试点的工作要求、远程审方系统软硬件配备要求、日常管理要求等一系列试点工作要求进行了逐一布置。相关企业介绍了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系统的开发进度和软硬件配置情况,参会人员就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系统的各项软硬件配置要求、传输网络的参数、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的处方量设置等一系列试行中可能会碰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
绍兴市局就切实做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工作提出两方面工作要求:要求试点企业在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为群众合理用药提供更好的服务。各试点单位所在县(市、区)局要加强指导,落实试点工作进度,确保试点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效、优质推进。
下一阶段,绍兴市局将联合各县(市、区)局加强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同时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召开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工作现场会,在全市全面推广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系统。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