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日,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省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集体约谈暨培训会,18家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区局医疗器械监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武汉市局对参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出六点要求:一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本企业所生产医疗器械质量的所有相关法律责任。二是企业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和规章,提高全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三是严格按照产品标准要求购进原材料、组织生产。四是开展本企业医疗器械产品不良事件的收集和报告工作,及时纠正上市产品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不得发生擅自变更注册地址、生产地址;不违规生产医疗器械;不违反医疗器械相关规定。六是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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