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以来,黑龙江省龙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农村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是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在全县14个乡镇设立了药品协管站,在158个行政村聘请了信息员,建立了“覆盖面广、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监管有效”的监管体系,消除了监管空白点。
二是从严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药品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农村药店、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等涉药单位的监管,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有效净化农村药品市场环境。
三是深入涉药单位进行帮扶指导。结合全县开展的“1+3”群众工作法,深入乡村,与卫生院、所和药店进行零距离交流,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守法经营。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安全用药知识,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用药安全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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