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深入开展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要求企业充分认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意义,做到目标明确、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二是做好指导和跟进检查。要求企业购置和维护相关信息采集设备、完成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和扫码工作,及时准确地采集和上报信息,做好核注核销和预警处理等工作。
三是上网检查和落实整改。定期上网检查,督促企业及时登录使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及时处理各种预警;发现未处理的预警,及时向企业下达通知,要求查明原因并上报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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