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以来,福建省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全力推行零售(连锁)药店“四证合一”举措。截至10月29日下午,福州市(五区八县)1580家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符合条件的1365家申请领到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合)》,标志着2013年福州市零售(连锁)药店“四证合一”换证工作全面完成。
由于此项工作关系民生,时间较紧,涉及企业数量较大,福州市局领导高度重视、自加压力,采取“四个强化”扎实推进,实现了零售药店“四证合一”换证工作提前完成,比省局要求的时限提前了5个月。
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工作迅速开展。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从相关业务处室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联合办公室,统一协调换证工作。从紧张的办公用房中腾出1间作为办公场所,制定了收件、审核、核对、打证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确保换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服务,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将省局、市局关于零售(连锁)药店“四证合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第一时间通过零售药店QQ群通知各片长和零售连锁总部,做到分片部署、层层落实。设置咨询电话,为药品零售企业提供答疑解惑,做好耐心讲解。通过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干部职工深入企业上门服务,积极引导企业主动参与换证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保证依法公正换证。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办事程序,保持清正廉洁。换证审查中,严格核实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仓库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等重点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是强化落实,确保工作常态运行。对于“四证”均未到期的企业,根据原四证内容分别填入《福建省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合)》,有效期在各许可经营范围栏目内用括号分别注明;对于“四证”中有一证有效期到期换证的,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统一组织市场处、器械处、保化处依法同时进行检查,符合规定的,核发“四证”和《福建省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合)》。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