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初以来,黑龙江省青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处方药管理工作列为了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并在实际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与企业开展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今年,该局把药品分类管理列入了对企业诚信等级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药店处方留存情况、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凭方销售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执行规定不到位的药店,督促其认真落实,并将相关情况记入了企业的诚信考核档案,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二是与各类社会性活动相结合。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期间,该局都积极开展药品分类管理的宣传活动。执法人员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发放宣传材料并设立咨询台,面对面向消费者讲解加强处方药品管理的目的、意义,指导群众合理用药,防止药物滥用。
三是严格处方审核制度。处方必须由药师进行审核、复核及调配人员签字后,方可销售处方药,无签字的一律视为未凭处方销售,签字处方必须保存2年以上备查。该局对各个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重点检查处方的来源、处方的真伪,对弄虚作假、欺骗检查人员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责令其整改,对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企业,予以了处罚。
四是确保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为更加有效地做好处方药管理工作,该局还随时将处方药品目录发放到各药品经营企业,使药店知道处方药品的范围,保证相对人的知情权,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的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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