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广东省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总局、广东省局关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其具体做法是:
一是强化责任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定应急预案。重点构建数据分析评价和安全预警机制,充分发挥不良事件监测的预警功能,制订了《江门市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二是加强工作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监测水平。在全市范围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和现场检查指导等形式,增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不良事件监测人员主动开展监测工作意识,提高报表数量和质量。
三是构筑激励和惩戒机制,调动监测工作的积极性。联合卫生部门召开年度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对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鼓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奖惩结合,促其加强不良事件监测。
四是注重联动和协作机制,形成监测工作合力。强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之间沟通联系,加强对医疗机构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督导。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重点对其在用医疗器械(特别是大型设备、注输器械)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促其切实抓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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