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同时,积极构建药品零售企业自律机制。
一是以自查警示促企业自律。统一制作药品零售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警示图,将企业资质验证、进货查验、陈列储存、销售服务、人员管理、不合格品控制、投诉处理、诚信制度等内容在营业场所公示。
二是以市场信誉促企业自律。以宣传画报等形式展示药店资质要求、药品批准文号识别、合理用药知识、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清除药店违法宣传,促使企业以诚信自律获取市场信誉。
三是以记分管理促企业自律。加强“八小时”外监管,根据日常监管、稽查和协查员检查情况,对药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量化记分并在网上公示,直观明示辖区各药店的规范管理情况,促进企业自律。
四是以社会监督促企业自律。聘请药品社会协查员,分片定人定责,每年不定期访查4次以上。
五是以示范引领促企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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