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职能交接工作,基本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在2013年12月中旬同步交接食品安全生产环节监管职能和人员交接的目标。从从12月16日起,自治区、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履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受理食品生产行政许可等事项。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12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职能交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分类分步骤稳妥做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交接工作。一是质监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接。二是工商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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