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牟定县卫生局对辖区内73家医疗单位不同药房按标准进行验收,共同命名为规范药房,其中,达到州二级以上评定标准4家,州一级评定标准11家,州个体诊所、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评定标准58家。
近年来,为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促进医疗机构药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和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牟定县人民政府印发《牟定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检查评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组织开展规范药房创建工作。在创建单位自评、申请的基础上,牟定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检查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进行挂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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