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为抓手,以强化各级药品安全责任为重点,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创新完善药品安全工作机制,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全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丽江市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的实施,推动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二是制定《丽江市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丽江市药品舆情监测制度、药品风险监测制度、公众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四是落实企业在药品安全中的主体责任。按照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分别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五是组织开展中药制剂及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学校医务室药品安全及邮寄药品等专项整治,促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
六是推进新修订药品GMP实施工作。
七是全面加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目前,丽江市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已通过省局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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