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吉林省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计划、同步开展,制定三项措施,突出加强GSP认证检查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认证检查前,坚持抓好廉政教育。结合认证检查员业务培训,组织认证检查员重温《廉政承诺书》、学习药品认证检查的工作原则、行为准则、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等廉政规章制度,强化廉政责任,增强自律意识。
二是认证检查中,坚持推行阳光作业。要求认证检查员在工作中做到“二个公开、一个公示”,即向企业公开认证检查的流程、项目和标准,公开认证检查的结果,在网上公示通过认证检查的企业名单。确保整个认证检查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在社会监督下开展。
三是认证检查后,坚持开展廉政回访。注意发挥行政相对人的监督作用,及时向参加认证的企业发放《GSP认证检查反馈意见书》,了解认证检查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截至目前,局纪委共收回《GSP认证检查反馈意见书》510份,总体反映良好,企业对认证检查工作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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