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
一是高度重视食物中毒处置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食物中毒处置工作,以对广大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每起食物中毒的处置工作。
二是及时全面科学依规开展处置。严格按照《上海市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办法》规定,及时、全面、科学地开展每起食物中毒的报告和调查处置。
三是加强食物中毒处置能力建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挑选业务骨干,组建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队伍,基层执法单位均应配备满足食物中毒调查需要的人员和装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通过业务培训、模拟演练、案例分析等手段,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
四是了解投诉人真实通讯方式。12331热线等在食物中毒接报受理时,应向投诉人了解其真实的通讯方式(不应直接以来电显示作为通讯方式),并要求投诉人提供用餐地点、用餐人员及发病人员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并配合开展调查处置。
同时,上海市局还将通过加强食物中毒处置情况内部督查、将食物中毒处置纳入绩效考核、开展食物中毒处置培训演练、开发食物中毒处置信息化系统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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