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秩序,近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了检查发现的12例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及相关情况。
被曝光的违法广告涉及保健食品、处方药、非处方药、医疗器械四大类别。其中,保健食品3例,分别是成都华德生物工程研究所生产的华德虫草菌丝体片、江西康宝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鑫康宝牌东方同康口服液、蓬莱深奥生物科技研究所生产的深奥牌深奥活力胶囊。处方药2例,分别是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糖尿乐胶囊、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金口服液。非处方药5例,分别是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薏辛除湿止痛胶囊、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活络止痛丸、陕西渭南华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耳聋通窍丸、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头风灵胶囊、大理白族自治州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咳喘宁。医疗器械2例,分别是安徽省德济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灸热贴、乌兰察布市乔氏伟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眼贴。上述违法广告播出次数最多的达42次。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请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应在医师和药师指导下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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