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系统下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食品药品“四小”整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3月底起,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对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小诊所、小药店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这次专项整治主要针对四类对象:一是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小,从事传统食品生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二是营业面积150平方米以下的小超市、小食杂店、小便利店以及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等;三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核定为“诊所”的医疗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专门口腔诊所、门诊部;四是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零售药店,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产品注册证、生产场地在1000平米以下的小型定制式义齿生产企业,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经营门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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