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围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其周边200米范围的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紧抓三个时间节点,持续深入推进全省校园及其周边治理“餐桌污染”工作。
一是3~5月,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通过开展“五个一批”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净化食品消费环境,做好调查摸底、强化集中整治、全面总结提升,进一步保障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
二是5~7月,开展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整治。结合考试规模和考点设置情况,以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强化考试期间食品安全巡查力度。
三是8~10月底,开展秋季开学及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食品(杂)店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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