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用明胶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监管,防范食用明胶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食用明胶等违法行为,2015年4月24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部署加强食用明胶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全面详实的原则,开展食用明胶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调查摸底。
二是加强监管。加强食用明胶生产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禁使用工业明胶和不合格食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加大对食用明胶销售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以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使用食用明胶加工食品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禁使用工业明胶和不合格食用明胶加工食品。加强保健食品使用食用明胶的监管,严禁使用工业明胶和不合格食用明胶生产加工保健食品。
三是强化抽检监测工作。加强对食用明胶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全面分析和研判检验数据反映的食品安全风险。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强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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