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重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地以“整治、规范、指导、发展”为原则,按照“深排查、强监管、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肉制品、瓶(桶)装饮用水、酒类(白酒、配制酒、葡萄酒)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5年4月份开始,为期6个月,各地将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资质、食品安全总监履职尽责、落实质量关键控制点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标签标识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和治理。
《方案》要求各地在专项整治中,对个性问题逐一整治,共性问题集中整治,重点问题全面整治,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努力解决全省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以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为契机,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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