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品GMP公告(2015年第44号)
2015/5/8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4600882-2
    法定代表人:吕旭幸
    质量负责人:胡宝坤
    生产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
    认证范围:冻干粉针剂(107车间)
    现场检查员:李再新、沈文爽、魏文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杨威
    证书编号:CN20150062
    有效期至:2020年5月7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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