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药品GMP公告(2015年第41号)
2015/5/8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06233143-8
    法定代表人:陶灵刚
    质量负责人:李双喜
    生产地址:海南省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横路16号
    认证范围:冻干粉针剂(二车间)
    现场检查员:马竹波、张利平、葛利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杨威
    证书编号:CN20150059
    有效期至:2020年5月7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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