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新乡市新辉药业有限公司药品GMP公告(2015年第36号)
2015/5/8   来源:药监局  阅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新乡市新辉药业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新乡市新辉药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5074232-9
    法定代表人:靳连英
    质量负责人:翟同方
    生产地址:河南省辉县市孟电工业大道南段
    认证范围: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非最终灭菌)
    现场检查员:姜世贤、孙成考、张书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杨威
    证书编号:CN20150054
    有效期至:2020年5月7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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