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发布企业行政告诫会,对省内5家发布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企业进行行政告诫。
上述产品的违法广告情节表现为,擅自发布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的违法广告;含有不科学表述功效的断言或者保障;夸大产品功效和适应范围;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利用医疗科研院所名义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做功效证明进行虚假宣传等。
针对以上情况,会议介绍了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有关广告责任义务及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的法律责任,并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要求在广告宣传中严格遵守《广告法》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如发现经销商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更多>>本周推荐
更多>>热点文章
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温馨提醒:本站征集文章!欢迎各位医药行业人士投稿!投稿加QQ:34899726
环球医药招商网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 2003-2021 盗冒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许可证:浙B2-20090049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 0571-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QQ客服:
Email:sales@qgyyzs.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浙)-经营性-2014-0015号
本网站由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做为法律顾问